东阳一人有限公司和个人独资公司是常见的公司类型,这两者有什么区别呢?今天万顺财务带大家好好谈谈两者的区别。
先看一下两者的定义。
个人独资企业:根据《个人独资企业法》在中国境内设立,由自然人投资,所有资产由投资者个人所有,投资者以个人(或家庭)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,无法人资格。
一人有限公司(自然人独资):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设立的企业法人,以营利为目的,由股东投资形成。公司拥有独立的法人财产,享有法人财产权,并以其所有财产对公司债务负责。
两者有以下五个区别。
1.法律地位不同。
根据中国法律,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可以分为自然人和法人。
个人独资企业:个体工商户不具备法人资格,虽然可以起字号,也可以对外以企业名义从事民事活动,但也只是自然人从事商业活动的一种特殊形式,属于自然人企业范畴。
一人有限责任公司:从企业名称可以看出,一人有限公司符合公司设立条件,是具有完全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。
2.出资人不同。
个人独资企业:投资者只能是自然人。
一人有限公司:由自然人股东或法人股东投资设立。
3.责任的财产范围不同。
个人独资企业: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一般情况下,财产对企业债务负无限责任。企业设立登记时,明确以家庭共有财产为个人出资的,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负无限责任。
一人有限公司:根据《公司法》,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只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。这也是一人公司作为独立法人实体的突出表现。
4.适用法律不同。
个人独资企业按照《个人独资企业法》设立;
一人有限公司根据《公司法》设立,并进行调整。
5.税收管理不同。
首先,从税务管理的角度来看,税务局对独资企业的税务管理相对宽松,而对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要求要严格得多。
其次,所得税不一样。独资企业只缴纳个人所得税,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;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必须缴纳企业所得税,股东分配利润时必须缴纳个人所得税。从这个角度来看,独资企业比一人公司更有利,个人独资企业在一些税收萧条时也可以享受核定征收政策(现代服务业10%贸易5%建筑业7%),进一步降低税收负担。
以上就是有关东阳个人独资公司和一人有限公司的区别了,您明白了吗?